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民营经济“6855”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04]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民营经济“6855”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十月十日
湖州市民营经济“6855”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决定在全市民营企业中实施“6855”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育目标
力争到2008年使我市民营企业拥有:
80个省知名商号;
80只省著名商标;
80家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重信用守合同”单位;
80名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EMBA);
80家省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80种省级“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50家年销售额超5亿元或利税超5000万元企业、或成交额超5亿元商品交易市场;
5只中国驰名商标;
5个中国名牌产品;
50家年出口创汇超1000万美元企业;
500家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6855”工程是贯彻省、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我市民营经济新飞跃的具体行动。为确保“6855”工程的实施,市政府成立市实施“6855”培育工程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全市“6855”培育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措施。
(二)确保工作到位
根据实施“6855”培育工程的具体工作目标,结合部门职责,分别任务内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并将完成情况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建立重点培育对象联络走访制度,切实开展对培育对象的指导、服务工作,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认真做好各级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积极为企业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