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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湖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湖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4]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决定建立湖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谈月明
副组长:杨金土(市政府)
成 员:吴建军(市政府)
张学衡(市政府)
蔡福民(市委组织部)
蔡小凡(市人事局)
沈建平(市财政局)
单锦炎(市建设局)
李 纲(市公安局)
曹吉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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