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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专员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中央预算内基建(实拨)资金拨款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不定期地对各单位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以及违反规定多头开户等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云南专员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本办法所依据的政策发生变化,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三:
  编号:
  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款申报表

  用款申报单位:
  建设项目:
  上级下达预算文号: 预算金额       万元
  本次申报资金用途:
  本次申报用款       元 其中使用利息       元
  累计用款         元 累计使用利息       元
  汇入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申报事由:

  申报单位(公章)        经办人员:
  日期:200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说明:在申报事由中应说明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说明申请本次用款的计算依据;说明该笔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的金额及用途。

  TT云南专员办审核审批意见表

  处室经办按审核要求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办人:     复核人:    200  年  月  日
  处室领导意见:

  200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批示:

  200 年  月  日

  办领导批示:

  200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实拨)审核拨付承诺函

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
  我单位办理          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拨付审核中,对以下事宜作出郑重承诺,并愿意承担因其不真实、不合法而引起的支付责任:
  一、我单位对所提供的项目(资金)计划、项目概算、支付合同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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