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一次由各职能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大型联合应急救援演习,提高政府的指挥效能和各方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内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职工灭火疏散、逃生自救演习,提高单位员工预防和应对火灾能力。
(八)集中宣传一批正反面典型。在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中,要总结先进经验,集中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以“119”消防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千里行”宣传活动,巡回各地开展宣传报道。要利用各类媒体,对集中清查大行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消防安全“老大难”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抓落实。全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工作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落实,将工作细化到人,层层签定工作责任状。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奖优惩劣,树立典型,推动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配合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公安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检查,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掌握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工作动态,加强与各县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责任抓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提高认识,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各级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责任心,严格依法办事。要坚决杜绝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要严格追究责任制度,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更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