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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11至2012年采暖期供热保障方案的通知


  (十一)洛阳新区核心区、高新区部分区域热源保障工作

  由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向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和高新区供热中心提供热力,保障新区核心区全部、高新区部分居民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用热。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0天,提前组织设备维护检修,确保采暖期两台机组连续运行、安全可靠。根据供热需求和机组设计性能,采暖期供应蒸汽出口压力应达到0.88-0.95兆帕,温度245±5℃,双机供应蒸汽最大流量160t/h;供应高温热水出口压力应达到1.0兆帕以上,温度100-125℃,保障区域内供热需求。

  责任单位: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责任人:总经理鲁林

  (十二)洛河以北城区热源及管网保障工作

  由洛阳热力有限公司负责洛河以北城区供热区域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当期供热面积1190万平方米。确保当期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7.5%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2.5%。供应高温热水压力应达到0.2兆帕以上,温度90-110℃,保证区域内用热需求。提前搞好九都路集中供热中心、东区临时热源厂和东区热源厂设备检修维护。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个月,保证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服务,九都路集中供热中心供应蒸汽压力0.55-0.60兆帕,过热蒸汽出口温度220℃以上;东区临时热源厂供应蒸汽压力0.55-0.60兆帕,过热蒸汽出口温度220℃以上;东区热源厂供应高温热水压力应达到0.6-0.8兆帕,温度70-80℃。

  责任单位:洛阳热力有限公司  责任人:总经理白志端

  (十三)新区热力管网及调峰热源保障工作

  由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负责洛阳新区核心区供热区域内全部、高新区部分居民供热,以及洛阳新区核心区部分企事业单位供热任务,当期供热面积440万平方米。确保当期热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7.5%以上,居民投诉率低于2.5%。供应蒸汽压力0.7-0.8兆帕,温度200℃以上;供应高温热水压力应达到0.3兆帕以上,温度90-110℃。采暖期前西郊调峰热源厂设备全部具备供热条件,热源厂配套管网完成与城市工业、居民供热主管网的连接,提前搞好设备检修维护,采暖期储煤量不少于1个月。根据市政府调度安排,及时启动调峰热源,按照供热需求提供高品质热力服务,西郊调峰热源厂供应蒸汽压力0.9-0.95兆帕,温度245±5℃;供应高温热水压力应达到1.0兆帕以上,温度100-125℃。

  责任单位:洛阳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责任人:经理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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