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济南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济南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济政发〔201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济南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济南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言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2002年市政府颁布的《济南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6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截止2010年底,《妇女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参与经济和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保障妇女就业和生存发展的社会制度逐步健全;妇女参政比例和层次逐步上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我市妇女事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城乡妇女发展不平衡;妇女和妇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有待提升;妇女多元化的健康需求需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社会事业全面突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力推进“实力济南、魅力济南、宜居济南”建设的关键时期。这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根据《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将妇女发展融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保障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在全面参与省会现代化建设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着眼妇女发展需求,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男女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发展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
  二、总体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妇女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妇女经济地位不断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比例和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妇女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加强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妇女生存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0%以上。
  (4)孕早期检查率达到95%以上。
  (5)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
  (6)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
  (7)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8)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9)妇女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新发感染与性病感染得到控制。
  (10)减少妇女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11)指导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保障妇女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健全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保障流动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产科建设,加大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依法开展孕前保健服务,做好孕前卫生咨询、卫生指导和孕前医学检查。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3)营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社会环境。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生育观,科学选择分娩方式,降低剖宫产率。加强围产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
  (4)加强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宣传普及妇女健康知识,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妇女常见病预防和治疗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医改方案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服务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扩大农村妇女受益面。认真实施《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用人单位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县级人民政府至少每两年安排生活困难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每年对65周岁以上的老年妇女免费进行一次查体。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贫困妇女进行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提供帮助。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