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的通知
(徐建发【2011】143号)
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2011)558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届时在我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单位,需登录“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竣工备案系统”平台进行申报(登录网址:http://58.213.147.228/JSFront/login.aspx),按规定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文件、提交申请后,持打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施工许可申报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
为方便当事人,实现顺利过渡,自本文发文之日起至正式启用该系统前,我局将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采用纸质或网上申请方式受理施工许可申请。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启用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工作。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局行政许可服务处联系,电话:80282915。
附件:1、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写说明
2、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操作手册-建设单位端(略)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资料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为个人时,建设单位名称和机构组织代码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建设单位性质按下列填写:
(1)企业-国有、股份制…;(2)机关;(3)事业;(4)社会团体;(5)其他。
3、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请填写资质证号、资质等级等信息。
4、申请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建设单位不填报。
二、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名称:按项目立项批准(备案)机关许可批准的名称填写。
2、建设项目所在地:按县(区)-乡镇(街道)的格式填写,如:鼓楼区-江东路街道;江宁区-谷里镇。
3、建设项目类型按下列要求填写:
(1)房屋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屋工程-住房保障、房屋工程-其他房屋工程;(2)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供水、污水处理、风景园林、其他。(3)单独装修装饰工程;(4)设备安装工程;(5)管线敷设工程;(6)电力工程;(7)其他专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