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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受理挂省名的广告企业申报2011年度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申请表附件材料清单

附件名称

数量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7、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盖单位公章)

 

9、获奖情况说明

 

10、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11、其他附件(请注明)


申报受理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2011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日期:    年_____ 月_____ 日

  填表须知

  1、本申请表用于申请“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贴息项目。填报单位在填写本申请表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保证严格遵守其中各项条款。
  2、本申请表填写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报材料应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完整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2)本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填报资料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2张)。
  (4)本申请表及提交的电子文档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留。
  3、填报单位须同意以下事项:
  (1)填报单位必须保证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和完整。评审机构对其拥有依法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本次申请自动作废,同时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因虚假填报或不完整填报产生纠纷或导致损失,相应责任由填报单位依法承担。
  (2)本申请表填报的所有信息将向参与评审的专家公开评审机构可因评审申报项目而使用申请表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求填报单位意见。评审机构在履行了必要的保密义务后,仍有部分或全部信息在评审过程中泄露的,评审机构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3)本申请表的申报项目,不可通过任何方式重复申请,若有发生,本次申请自动作废。
  4、各地级以上市在填写申报审理部门意见时,须同时加盖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公章。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含邮政编码)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按

营业执照)

   

开户银行

 

开户人名称

 

开户账号

 

序号

 主要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所占股份比例(%)

 1

    

 2

    

 3

    

 4

    

单位

综合

情况

包括:规模、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在市场中的地位、内部管理情况、获奖情况、发展态势及发展预测等,限1000字,可附件并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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