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学校、设区市、厅(局)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5.申报人员的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6.请各高校务必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省教育厅人事处(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7.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评审费在送交材料时同时缴纳。
8.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福建教育信息网(http://www.fjedu.gov.cn)职称管理系统下载。各高校在报送预审表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通过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http://218.85.72.59/webrs/)提交电子文档。
附件:2012年高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高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高等学校或设区市、厅(局)职改办(或人事处)委托评审函1份,委托函中应注明评审人数、名单及是否破格对象等。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或《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A3纸印制)各一式2份。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简明表(预审表)分别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各一式2份(用钢笔填写,单独装袋)。
4.《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一式45份,《福建省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福建省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一式40份。《简明表》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只须1个钉子),单独装袋。
5.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表。
6.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