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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津国土房法〔2011〕339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蓟县地矿局、滨海新区规国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

  为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方式和思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充分发挥国土房管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和谐天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国土房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和深入宣传国土房管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遵守国土房管法律法规政策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以及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重点工作,安排和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从社会群众的切实需要和本行业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
  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国土房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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