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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的通知

  三、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的要求,本着“选择试点、逐步推广、积累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规划,稳步开展内控规范体系的贯彻落实。自2011年1月1日起,本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 2012年1月1日起,本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与此同时,鼓励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和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执行。

  四、全面动员,加大宣传

  各主管部门要召开所属大中型企业及相关单位参加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宣传实施动员大会。上市公司、市属大中型企业要重视和加强企业内控的学习宣传。营造一种注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崇尚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内控文化,为全面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五、强化培训,注重实效

  强化培训是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全市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组织推动、实施原则与目标的确定和师资培训,并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容纳入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围。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实施方案、政策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内部控制规范的培训,培训方案要细,培训面要广,力争全覆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积极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培训,特别注重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培训,进一步提升自身执业能力。

  六、协同配合,跟踪监管

  各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注重提高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监管效能,构建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监管部门三位一体的、有效的内外部监督评价和跟踪管理模式,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顺利实施。

  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实施的监督作用,赋予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方面的职能。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应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披露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出的各项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同时积极探索内控建设规律,总结经验,为企业内控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各事务所应以内控咨询与审计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拓宽业务范围,进一步促进执业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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