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奖惩制度
各市人民政府要把民营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和规模效益作为检验思想观念和经济工作的尺度,作为目标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奖惩制度,年终对民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完成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自治区政府年终将对发展非公经济做得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1.各市请于6月30日前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做出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于11月30日前将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要全面总结完成本方案目标任务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小结及总结分别于6月30日及11月30日前报自治区工商局。
2.各市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为配合各市做好总结工作,自治区工商局制定了《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业绩考评表》,请各市在总结时认真填写该表,并于11月30日前连同工作总结一并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将组织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自治区工商局联络员:吴映,电话:0771-5533489,传真:5537871。
附件: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业绩考评表
填报单位: 市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考 评 内 容
(总分100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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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目标完成
情况(20分)
| 1.总量提升(10分)
2.经济效益增长(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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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15分)
| 1.正确引导发展(5分)
2.大胆放手发展(5分)
3.政策推动发展(5分)
| | |
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30分)
| 1.营造良好舆论环境(5分)
2.营造良好政务环境(5分)
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5分)
4.营造良好政策环境(5分)
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5)
6.促进自主创业(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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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创业的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25分)
| 1.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力度(10分)
2.开展民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培训情况(5分)
3.积极发挥社团组织作用(5分)
4.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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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10分)
| 1.成立领导小组(5分)
2.制定配套实施方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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