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7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自治区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许观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闫国灿(自治区质监局局长)成员:毕庶亭(自治区发改委副巡视员)
朱立(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张建仁(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左全义(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陈春平(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一建(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
肖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吴红展(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谢军(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王俊勋(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李建杰(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张子康(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王国新(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李广平(自治区质监局总工程师)
盛少琨(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跃(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韶辉(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