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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五)网站呈现形式:网站整体风格和界面、页面设计合理、美观的情况;网站栏目和内容合理布局的情况;网站信息资源相关度、信息检索、网站导航建设的情况;网站繁体版、外文专栏建设的情况;提供网站内容纠错、页面推荐、邮件订阅、手机短信服务等服务功能的情况。

  三、评议数据上报

  为配合本次评议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区县教育局将评议自查报告、本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免予公开信息目录于2011年12月5日前书面报送至我委办公室。

  四、评议方法

  本次评议采取“部门自查、日常考核、网上实测、现场评议和公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部门自查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评议具体指标(见附件1)自行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日常考核和网上实测由我委办公室负责。

  (三)现场评议由我委根据各区县教育局的自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议组,负责实施现场评议。评议程序为:区县教育局陈述、演示,专家提问,参评单位答辩,专家评分。

  (四)公众评议由我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评议专栏,接受公众对各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情况的评议。

  (五)评议结果由我委综合部门自查、日常考核、现场评议和公众评议的得分得出。

  五、评议时间安排

  (一)区县自查: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二)公众评议: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0日。

  (三)现场评议: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30日。

  (四)结果公布:2012年1月。

  六、组织实施

  我委办公室负责评议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进行现场评议,开展网上公众评议,汇总反馈评议结果。请各区县教育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参评工作。

  附件:

  1.2011年度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指标(略)

  2.2011年度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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