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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通知〔2011〕62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龙满族自治县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立群  县 长

  副组长: 傅兴超  常务副县长

  岳 儒  副县长

  石海文  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监察局、税管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矿业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办、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矿业综合执法大队、工商局、联通青龙分公司、青龙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管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军同志兼任。

  二、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县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研究全县矿产品销售计量税控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全县矿业企业生产销售形势,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信息;研究全县矿业企业信息变更协调备案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矿产品销售计量税控体系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税收稽查;研究建立综合治税长效机制,为全县矿业税收政策调整提出建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税管办负责人,成员为县矿业企业税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通知相关部门参加。

  召集人:谢 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税管办主任

  成 员:赵文相  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张 忠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韩 敏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崔金魁  县监察局副局长

  殷建国  县国税局副局长

  赵文章  县地税局副局长

  徐忠义  县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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