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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强力督导,落实责任。县公安部门和各派出所分管领导逐级实施分片包干,责任捆绑。县包乡镇(街道)、乡镇包村,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战役期间,县公安部门和各派出所分管领导每周要带队督查指导所包乡镇、村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每天要收集所辖区域“清剿火患”工作情况。县公安消防大队人员入驻联系点督导、检查,每周要带队检查不少于7家单位、场所。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开展以随机抽查暗访为主的“清剿火患”专项督察,实施全程督导,跟踪督办存在问题。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公安局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

  (五)加强反馈,认真总结。各乡镇、各派出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战役期间的信息、数据上报工作,负责联络人员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县战役指挥部办公室。10月9日15:00前,上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0月8日起,每10天向县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战役战况统计表;每月19日报当月战役工作小结;2012年2月10日前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联系人:刘伟民、崔小茹,联系电话:5393860)

  附件:1、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联络人员名单统计表

  2、青龙满族自治县“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附件1
  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联络人员名单统计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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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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