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扎实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在国庆节、元旦、春节等三个时间节点,要组织开展三次“燕赵风暴”行动。2011年9月30日至10月7日开展1号行动,组织县安监、公安、消防、商务、文体、旅游等部门,重点针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月3日开展2号行动,组织县公安、旅游、安监、文体、商务等部门,重点排查整治举办圣诞、新年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2012年1月13日至2月7日开展3号行动,组织县公安、安监、旅游、商务、建设等部门,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集中储存贩卖以及燃放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组织战役特别行动队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成立由县公安、消防、安监、旅游、商务、建设、文体等部门组成的战役特别行动队,战役期间对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错时制排查整治,以夜间检查为主,把优势兵力部署在火灾高发场所,把防控工作落实在火灾高发时段。
(六)组建执法技术服务队开展消防设施整治。组建建筑消防设施执法技术服务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带领专业检测机构技术人员,逐一检查、检测辖区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坚决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确保2011年底前对所有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检查、检测、整治一遍。
(七)开展战役宣传专项行动。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为主线,以消防“119”大型主题活动为契机,在全县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专项行动。在县主流媒体开办专栏,每周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要开展十个“消防安全模范社区”、十个“消防安全模范村”、十个“消防安全模范家庭”评选和“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把《消防安全明白纸》发到每个家庭、每名员工。开展“四个能力”大宣讲、大培训,年底前在全县培养1000个农村消防带头人、1000个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明白人。年内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逃生演练,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八)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零容忍”。要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即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乱点”,一律书面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于11月底前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和方式,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举报火灾隐患,设立奖励基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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