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33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秦政办〔2011〕14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自2011年9月28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全力以赴、全面推进、全警动员,进一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城乡结合部、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对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违法行为处罚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全县火灾形势稳中有降。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九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居民小区、乡村小旅馆、餐馆、洗浴场所、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辖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要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定期对火灾形势进行研判,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2011年10月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在整治工作中排查出1-2个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并及时提请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确保2011年底前整治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