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曝光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要联合青龙电视台、《青龙时报》等媒体曝光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
1、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实地操”练兵。9月,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乡镇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技能集中培训,重点解决乡镇派出所民警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懂执法程序等问题。
2、推进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培训。一是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各乡镇派出所每年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集中培训;每年6月底前要对当年调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要建立培训台账,将培训情况纳入消防监督检查内容。二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述职制度。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每年12月底要向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所和单位全体员工述职。三是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大宣讲活动。乡镇派出所要确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专兼职人员,深入辖区列管单位,通过播放“四个能力”教学示范片等形式,广泛开展培训。
3、推进乡镇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培训。依托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年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对主管消防工作的乡镇长培训2次。
4、推进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年底前对所有值班操作人员轮训一遍,确保培训合格率100%。
5、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培训。从8月开始,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定期对各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培训。年底前要完成培训任务总量的50%,2012年11月前要全部培训一遍。
6、开展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乡镇派出所分期分批对辖区保安员进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年底前要将所有保安员培训一遍。
7、启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宣传贯彻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协调县教育局、人社局,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启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宣传贯彻工作。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
乡镇派出所要加强消防业务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河北省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手册》,提高执法水平,做好派出所“241”模式各项工作。年底前,县公安局要协同消防大队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列入对乡镇派出所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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