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2011〕50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
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
为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形势稳定,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公安部“11·25”、省政府“8·1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自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一)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二)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目标。
(三)通过大练兵,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乡镇派出所对辖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形势稳定。
二、活动安排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1、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8月底前,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将全县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精细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全面覆盖的监管网络。一是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总网格”,开展行业内部火灾隐患大排查。县卫生局负责对医院、卫生院、诊所进行检查;县商务局负责对商场、市场、加油站进行检查;县住建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建筑外保温材料进行检查;县安监局负责对大型企业进行检查;县旅游局负责对星级宾馆、旅游景点进行检查;县教育局负责对学校、私立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县文广新局负责对网吧、歌厅、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县水务局负责对全县市政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开展消防检查。二是构建乡镇(街道)“大网格”。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指导、乡镇和街道办牵头,组织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是构建社区(行政村)“中网格”。由乡镇派出所指导、社区(包村)民警牵头,组织社区(行政村)负责人、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对辖区内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四是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社区(行政村)负责人牵头,组织楼院长、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对辖区内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