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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论证报告
(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陕”战略的实施,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实现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经省教育厅组织考察并研究,认为该院达到设置标准。现就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论证如下。
一、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必要性
一是实现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建成教育强省的需要。
“十一五”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生态建设成效明显,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欠发达仍然是基本省情,发展不足仍然是突出矛盾,实施赶超仍然是基本战略,加快发展仍然是主要任务。要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优先发展教育。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制定了《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我省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建成教育强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当前,我省教育事业在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建成教育强省的目标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特别是教育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区域、城乡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教育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我省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要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在园幼儿要由57万人增至134万人,毛入园率由53.77%增至95.2%。按照国家规定的幼儿园每班“2教1保”标准计算,我省共需幼儿师资约14万人,缺口近12万人。我省现有幼儿园教师本科学历率为11.1%,大专学历率为37.32%,学历水平整体偏低。并且学前教育师资聚集城市现象严重,仅西安市就占有全省总量的40%以上,而广大农村学前教育师资极为缺乏,急需补充合格的幼儿教师。在义务教育方面,目前全省初中教师本科学历率为58.4%,其中城市、县镇和农村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占81.3%、62%、52.5%;全省小学教师本科学历率为19.4%,其中城市、县镇和农村小学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只占42.2%、21.3%、14.7%。另外,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存在着数量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