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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函


  2.该院办学条件达到了教育部普通本科院校设置标准,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1992年获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称号,2009年获陕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在陕西省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结论为优秀,拥有一批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成果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该院系省直属高校,建立了以省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以学生缴纳学费为辅的多渠道办学经费筹措体制,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均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院领导班子成员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多年教师教育的实践奠定了良好基础。该院坚持教师教育的主体地位,具有27年全日制成人本科教育办学积累和8年挂靠有关院校举办普通本科教育经验,成为以培养培训相贯通为特色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

  三、有关建议

  (一)学校名称和管理体制。

  改制后,校名拟定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神禾大道,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陕西省教育厅主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二)学校定位和办学规模。

  立足陕西,面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主干学科,发展普通本科师范教育,强化教师职后培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力强、素质高的幼儿园和中小学师资以及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把学院建设成一所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贯通的教学型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到2015年,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7000人,其中本科生3500人,专科生3500人,教师职后教育稳步发展。

  (三)专业设置。

  首批申报本科专业6个,分别是: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

  (四)办学经费。

  以政府投入为主,学院自筹为补充。未来五年该院将投入资金21亿元用于教师队伍、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字化校园等基础能力建设。

  专此函报,请予审批。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论证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高峰029-873385851370924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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