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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附件4
  质量专业资格继续教育项目及学分对照表

项 目 性 质

级 别 范 围

学分计算

备  注

在学术会议上

宣读论文

国际性

8-6

论文第一作者记

最高分,依次类推

全国性

6-4

省级/行业内

5-3

在学术会议上

提交书面论文

国际性

6-4

论文第一作者记

最高分,依次类推

全国性

5-3

省级 / 行业内

4-2

参加学术会议

国际性

3

各种有关质量的学

术研讨会或论坛

全国性

2

省级 / 行业内

1

在学术刊物上

发表论文、综述

国外刊物

10-8

论文第一作者记

最高分,依次类推

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家统一刊(CN)的刊物

8-6

省级刊物

6-4

地级刊物

4-2

内部刊物

2-1

参加QC小组活动或企业质量攻关活动

全国奖

5-3

组长记最高分

副组长记次高分

一般成员记最低分

省级 / 行业奖

4-2

省以下奖(含企业内部奖)

3-1

出版专著

出版社正式出版

10-30

独著记最高分

合著第一作者记20分其他作者记10分

编著书籍

出版社正式出版

5-15

主编记最高分

第一作者记10分

其他作者记5分

发表专业译文

每1500字

1

最高记15学分

出国考察报告

每3000字

1

最高记15学分

进修或参加省级以上质检部门短期培训

1 / 半天

当年最高记10学分

单位组织的内部培训

0.5 / 半天

当年最高记6学分

在地市级以上质量专业培训班授课

1 / 1小时

当年最高记5学分

质量专业资格继续教育必修项目培训

2 / 半天

当年最高记4学分

质量专业资格继续教育函授学习

6 / 年

达到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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