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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石家庄市第一塑料厂合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石家庄市第一塑料厂合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石工信[2011]267号)
石家庄市第一塑料厂: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合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单位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镇工业园区内自有的土地及地面附着物作为出资,与河北润和医药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持股75%,河北润和医药有限公司持股25%。
二、
新公司要制定规范的《章程》,严格按照《
公司法
》运作,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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