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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吸引、组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服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经费,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定期培训、业务交流、表彰奖励,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快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必须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为全民健身服务。

  (七)加大对全民健身的科研及指导力度。

  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和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及科学研究。依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类综合性体育中心,以及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网络,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宣讲科学健身知识,教授运动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健身素养和全民健身的科学水平。

  (八)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逐步实施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志愿服务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以志愿服务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九)推进全民健身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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