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6、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促进粮油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规模种养。推广应用低碳绿色等生态农业技术,打造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优质绿色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运用“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为主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企农利益联合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优化农业农村产业结构,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转型。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市农业局负责)
7、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体系,培育流转主体,通过转包、租赁、互换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土地适度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向资本转变。(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8、健全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以农业和农村经济预警、市场监管、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三大功能为主体,加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延伸到县、乡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建立生态农业服务体系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培育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加大“农超对接”力度,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探索建立南昌农村产权交易所,为全市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及组织交易等服务。(市农业局负责)
9、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综合承载能力,在城市和人口规划的指导下,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允许在城镇居住满一定年限的人员(含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根据本人意愿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逐步满足符合条件人员的落户需求。(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房管局负责)
10、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抓好南昌县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重点在蒋巷镇中心公路沿线、昌万公路沿线、莲塘-向塘-黄马沿线、莲塔公路沿线建设若干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带。指导其他县区也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选择本县区部分乡镇或重要干道沿线,开展先行先试,实行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带建设。(市城乡一体化试点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