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继续实施新型工业化核心战略,鼓励发展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做优做大符合低碳经济发展潮流的优势产业群。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改造提升冶金和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绿色家电、机电制造、纺织服装、食品五大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积极有序发展汽车、航空、光伏光电、软件和服务外包、生物医药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打造“百亿企业方阵”和“千亿产业集群”(市工信委、市发改委负责)。加快实施新一轮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推动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文化娱乐、旅游会展、创意动漫等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比重,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充满活力、特色明显、开放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商贸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会展办负责)。不断完善园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考核体系,实现差异化、特色化错位发展,引领生产要素集聚、产业项目集中、配套服务集成,打造“千亿园区板块”。(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2、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完善创新体系,培育创新主体,推动产学研联合互动,形成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合理分工,密切联系,相互促进,高效运转的科技创新支撑构架。制定创新标准,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为契机,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创新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类专业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南昌科技创新中心。加大创新投入,完善创新投融资机制,加速资本与科技的有机融合,积极构建科技创新金融保障体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三、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巩固国企改革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加大国有资产整合力度,推进国有资本向国有经济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市国资委负责)
4、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方式,研究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健全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和奖励机制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负责)
5、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清理和废止带有限制、歧视性的法规政策规定,降低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采取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等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形成覆盖全市的担保网络体系。(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法制办、市金融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