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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明确北京市石景山医院规划为石景山区区域医疗中心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明确北京市石景山医院规划为石景山区区域医疗中心的批复
(京卫医字〔2011〕251号)


石景山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明确我区石景山医院作为区域医疗中心的请示》(石卫请〔201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石景山区位于长安街西段,是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两轴-两带-多中心”中东西轴和西部发展带的结合点,截至2010年底常住人口61.6万人。按照每30-50万规划人口区域建立一个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区域医疗中心的原则,应设置两个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主要承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应

  设在学科设置齐全、服务能力强、地理位置能够有效覆盖服务人群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
  二、北京市石景山区医院是石景山区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位于石景山区东南部长安街沿线的人口密集区域。截至2010年底实际开放床位524张,床位使用率为91.78%,医疗服务效率位于石景山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之首,具备了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故规划北京市石景山医院为石景山区的区域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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