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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两基工作督查评估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两基工作督查评估情况的通报
(甘政办发〔2011〕2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1〕51号)和《甘肃省两基迎国检目标责任书》,根据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省上成立12个督查评估组,于2011年9月8日至18日对全省“两基”工作进行了督查评估。各督查评估组依据《甘肃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及评估奖励办法》(省委发〔1998〕83号)、《甘肃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实施办法及说明》(甘教厅〔2009〕171号)等文件,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证据,正确指导,公正评估,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原则,先后深入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267个乡镇、1100所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农民文化技术学校),采取听、看、查、访、谈、评等方式,检查了解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办学基础条件和教育教学设施、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资料配备等情况,特别是对近3年各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现将督查评估情况(相关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9月18日)通报如下:

  一、“两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从本次督查评估情况看,全省“两基”主要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检查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

  (一)普及程度。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初中阶段入学率为107.7%,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88.18%,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为0.07%和0.6%,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分别为99%和96.36%。

  (二)师资水平。国检要求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96%以上,各市州、县市区均达到这一标准,其中兰州、嘉峪关、白银、武威等市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各市州、县市区小学、初中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为100%。

  (三)办学条件。各市州在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等方面均达到国检标准。小学教学仪器配齐率省定标准为70%,国检标准为100%,嘉峪关市和金昌市达到国检标准,定西市和天水市尚未达到省定标准(定西市为64.3%、天水市为68.7%)。初中教学仪器配齐率国检标准为100%,除嘉峪关、金昌、张掖、平凉4市外,其余市州均未达到国检标准,其中定西市仅为76.4%。

  (四)教育经费。教育经费投入缺额补拨方面,除酒泉市在8月31日之前尚欠688万元以外,其他市州均已按省上要求补齐了历年所欠教育经费,并超拨经费1.9亿多元(详见附件2)。其中,庆阳市超拨1.1亿元。

  (五)扫盲工作。各市州、县市区15-50周岁青壮年非文盲率为99.35%,近3年脱盲人员巩固率为99.25%,达到了国检标准。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对“两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认真落实2011年7月25日全省“两基”迎国检市县长培训班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两基”和迎国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抓决策、抓方向、抓责任,分管领导抓统筹、抓协调,人大政协抓监督、促整改,教育部门抓常规、抓业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兰州市、白银市制定了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临泽县把提高“两基”水平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坚持教育重点工作优先安排,教育疑难问题优先解决,教育资金投入优先保证,教育干部队伍优先配备,教育工作力量优先加强,有力地促进了“两基”工作顺利开展。合作市靠实5项责任(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政府以县为主的办学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责任,政府督查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推动了“两基”工作深入开展。武威市制定了《关于在“两基”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武监发〔2011〕6号),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两基”迎国检责任追究制度。金昌市按照经费不缺、师资不缺、设备不少的“三不”要求,做到了组织保障到位、宣传动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教育经费投入缺口得到弥补。全省“两基”迎国检市县长培训班之前,全省67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经费投入缺口,缺额资金达11.81亿元。培训班以后,各市州、县市区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两基”国检教育经费投入考核指标的通知》(甘财教〔2011〕92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共补拨教育经费13.64亿元。

  (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省上累计安排专项经费2.29亿元,用于购置配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仪器和音体美器材;安排专项资金8500万元,用于购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图书。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在全省党政机关、中央在甘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两基”迎国检图书捐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配备水平。各市州、县市区利用补拨资金,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置了教育教学仪器和音体美器材,并全力消除了D级危房,部分县市区还对D级危房消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问责。酒泉市大力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了金塔县、瓜州县“大集中”模式,玉门市“分片集中”模式,肃州区“适当集中”模式,肃北县、阿克塞县高中教育“异地办学”等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推动了当地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白银市投资3.16亿元,新建学校13所,改扩建学校33所,基本解决了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小学、初中平均班额分别由3年前的68人、75人控制到55人以内。甘南州投入1.8亿元,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寄宿制学校增加到144所,寄宿生由不到1万人增加到7.7万人,基本实现了在校生集中住宿和免费就餐。

  (四)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各市州、县市区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两基迎国检工作责任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03号)要求,实行控辍保学乡镇长负责制,通过依法控辍、责任控辍、扶贫控辍、爱心控辍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阶段入学率、小学及初中在校生辍学率都达到了国检标准。临夏州将控辍保学作为全州“两基”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今年全州动员劝返流失学生5387名,极大地提高了“两基”普及程度。兰州市解决了1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并做到了“四个一视同仁”(在升学录取条件上一视同仁,在入队、入团、评优、奖励上一视同仁,在参加各种活动上一视同仁,在接受困难救助上一视同仁)。庆阳市深入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劳动执法大检查,先后动员劝返流失儿童1500多名。陇南市落实“政教双线捆绑式控辍保学”责任制,实行“两定三包”、“三不办理”、“一签、二送、三移交”等多种措施,动员劝返流失初中学生1500多名。

  (五)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各市州、县市区积极调整教师队伍结构,补充教师数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等问题。武威市积极补充师资力量,近3年招录教师1149人。崇信县每年投入资金60多万元,积极推进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提高了师资水平。

  (六)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认真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积极开展校长岗位培训,配备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教学工作井然有序。临洮县建立义务教育监测系统,实现了“两基”档案规范化管理。甘南州经过长期摸索总结,形成了富有民族地区特色、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的“双语”教学模式,彻底改变了过去“年年上小学,年年一年级”的状况,提高了藏族学生的学业完成率和升学率。武威市凉州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联片教研活动,成效明显。泾川县通过开展以“六园”创建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乡土艺术培训、精品艺术进校园、经典诵读等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和农村中小学学校少年宫建设,推动了素质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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