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以燃油税和车辆通行附加费改革为契机,构建省级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整合土地资源,盘活行业资产,形成稳定和可持续的融资、周转、还贷等资金来源和运作机制。
各市、县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保障旅游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和养护管理的资金需求。
(三)鼓励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公路建设资金。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落实项目贷款,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组织贷款;探索市场化方式融资,吸引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公路建设。
三、完善投资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现行的体制机制优势,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改革创新,巩固和完善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以省为主、受益市县分担”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体制,充分调动市、县的积极性。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投资以省级为主,受益市、县分担征地拆迁费用和负责征地拆迁工作,配合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省地共建、市县为主体”的旅游公路建设体制,充分发挥市、县的积极性。省级负责全省旅游公路总体规划编制,确定省级补助资金,编制下达旅游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和监督市、县旅游公路建设。市、县负责本辖区旅游公路的建设和配套资金筹措,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省地共建、市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建设体制。省级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制定政策、下达计划并按标准补助资金,加强建设监督指导。继续加大力度鼓励地方加快农村公路特别是具有一定通道功能的县通乡、乡通乡等农村路网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市、县统筹协调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定政策,筹措建设资金,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负责。
(四)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开放公路养护市场,建立区域性养护中心,提高养护质量,节约养护成本。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市、县政府应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立政府投资为主、村民自筹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筹集机制。实行“一事一议”,探索建立专业养护与农民承包养护相结合、养护管理与路政管理相结合的运行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