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诚信办学,有良好社会声誉。
(二)先进职业技能鉴定所。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自觉接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指导管理,为技能鉴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强的考核鉴定力量,有足够的考核鉴定场地和设备,拥有高素质的考核鉴定队伍。
3.鉴定管理制度健全,考务管理及考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
4.诚信考核,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优秀校长。
1.热爱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办学思路明确,办学理念先进,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2.有较强的领导能力,作风民主,管理科学,对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
3.热心为教职员工与学生学员服务,在教职员工与学生学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4.近3年一直在校长岗位从事管理工作,所在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成绩突出。
(四)优秀教师。
1.热爱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教学培训成绩突出,在学生学员中有较高威信。
2.在理论教学或技能训练指导方面,坚持改革探索,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提升技能。
4.近3年在专任教师岗位,课时量在平均水平以上。
(五)优秀班主任。
1.热爱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事业,热爱学生,具有高尚的师德。管理成绩突出,在学生学员中有较高威信。
2.在学生思想工作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高思想工作水平,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提升技能。
4.近3年一直从事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在学校各项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六)先进教育工作者。
1.热爱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热心为教师、学生学员排忧解难,在教师和学生学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4.近3年一直从事技工教育或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所在部门成绩突出。
(七)优秀考评员。
1.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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