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补选方法及要求。
现场张贴《深圳市2011年团级以上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未入围人员补选职位表》、《深圳市2011年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未入围人员补选职位表》(安置考试空缺职位)。补选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由本人在补选职位名额挑选并签名确认(市军转办当场核对补选职位资格)。职位一旦签名选定,不得更改。
补选要求:
1.补选时携带军官证、毕业文凭。
2.按规定时间参加补选,缺席或放弃补选者,由组织统一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四、安置体检
(一)体检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1年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28日,体检地点设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门诊四楼特诊科(福田区华强北路与笋岗西路交界处)。联系电话:83792503。
安置到公安、司法、法院、海关职位的军转干部体检时间:9月27日(星期二)上午7:30时开始(半天);
除安置到公安、司法、法院、海关以外职位的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时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7:30时开始(半天)。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携带军官证和《体检表》(填写并贴上照片);
2.市军转办现场核对军官证和《体检表》后,先空腹抽血,再检查其它项目,所有项目检查完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服务总台,自愿领取免费早餐券;
3.遵守体检现场纪律,排队有序进行,不得插队和喧闹;
4.体检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安置资格;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五、定岗定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入围、体检合格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拟定安置分配名单,并下达给有关接收单位。各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反馈给市军转办,并在军转干部报到后及时办理公务员(职员)聘任相关手续。
六、军转干部报到
军转干部持原部队开具的报到材料(包括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转业军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深圳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军转干部逾期不报到将按退档处理,退档的第二年仍按原安置单位发出报到通知,连续两年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将不予接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