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评估依据《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简称
《细则》)、GB/T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等。
2.本评估计分表包括四部分38个分项目,每项均规定了评分标准。评估组应按照评分标准和实际情况逐项填写评估得分,“评估记录”栏应填写评估中相关说明,未得满分项的须记录存在问题。
3.表中前三部分各项应具备而不具备的,不得分;不完善的可酌情扣分;因行业的不同,确属不需具备的项目,不扣分。
4.重点项(*)原则上要求得分应在该项目满分值的80%以上,评估总得分达80分以上为合格。
5.试点单位三年内如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或受过通报批评、处分、媒体曝光的,不予评估。
附件3: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
管 理 单 位
申 请 日 期
试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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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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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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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机构名称
| | 标准化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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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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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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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主要涉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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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查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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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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