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准确原则。通过制定全面有效的评估方案,将整体评价和抽样评价有机结合,准确体现试点的符合性与实效性。
四、评估要求
(一)评估工作方式。试点评估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我局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具体实施。评估工作依据新修订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见附件2)进行评分。具体评估流程主要包括试点评估申请受理、评估专家组组建、评估方案制定、试点现场评估、评估报告确认等环节。
(二)评估时间进度。评估工作原则上应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单位应于8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见附件3)及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如期开展评估的,应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具体原因。
(三)评估材料报送。评估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及时全面总结本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等,提出试点经验推广措施和建议,并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试点评估申请和评估报告等材料报送我局标准化处。
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评估工作,在经费、人员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评估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试点评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质量技监局标准化处孟祥生王晓铭
电话:54262304、54263265 传真:54263632
E-mail:xmwang@shzj.gov.cn
地址:宜山路728号506室邮编:200233
附件:1.《上海市2009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表》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3.《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1:
上海市2009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表
序号
| 承担单位名称
| 拟实施项目名称
| 行业
| 类型
|
1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 上海市南京路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 商贸服务
| Ⅰ
|
2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 上海市江湾-五角场商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 商贸服务
| Ⅰ
|
3
| 上海市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办公室
| 上海市佘山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 旅游服务
| Ⅰ
|
4
| 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 上海拍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 拍卖服务
|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