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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本市2009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本市2009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1〕450号)


黄浦区南京路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静安区南京路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杨浦区五角场商业中心创建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标委办服务[2011]104号)安排,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评估验收工作。你单位承担的项目也在此次评估验收之列(见附件1)。为顺利迎接评估,确保本次评估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重要性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服务业,对于实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诚信服务的具体举措,也是优化服务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十二五”时期是本市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上海“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南京路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江湾-五角场商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作为上海首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不仅在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加速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同时也是本市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理念,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

  此次评估工作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首次对本市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评估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不仅关系你区乃至本市服务业发展的整体形象,也将对上海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评估内容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委《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标委农联[2007]7号)、国家质检总局等2部委《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GB/T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及试点单位签订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重点评估试点单位在服务业组织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状况、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试点成效、标准化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估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评估工作坚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地对试点进行独立评估,作出公正的评估结论。

  (二)科学严谨原则。评估工作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的评估程序和流程,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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