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形式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完成“国有民办”学校体制调整工作和独立学院规范设置工作。积极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按照“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分类管理”原则,到2015年全面实行对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自主权。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积极落实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购重组和举办者变更退出机制。
(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事务的直接干预,提高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理顺各级政府间管理各级各类教育的权责关系。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和完善高校办学章程。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理事会或董事会与学校行政的关系,规范决策程序,健全管理制度。
(五)深化教师制度改革。完善人事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试行5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启动实施师范生招生面试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和新入职教师适岗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转岗、退出等机制。推进对教师的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相挂钩的机制。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对从事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单列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的原则,构建基础教育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激励保障的机制,引导区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有序流动。
七、教育开放
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全面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水平和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提高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推进深化长三角教育合作与交流。
(一)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各类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加强与世界知名高校、国外高校高水平学科以及同类高水平高校的多形式合作办学。到2015年,建成中外合作办学高等教育机构(含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7所左右,其中:争取合作举办2-3所高水平大学。推进我省高校与国外同类高水平高校联合开发双联课程、学分互认课程、外部学位课程。有计划地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二)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推动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鼓励高校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支持教师参加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支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科研项目。推动高校与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科研协作平台。开展高校与境外政府部门、学术界和产业部门共同建立产学研基地试点;有条件的高校可尝试与境外高校共建实验室。
加强专业、课程合作。积极借鉴和吸收境外同类学校在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开展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探索中小学多语种教学。加强与国外高水平高校的合作,逐步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发展方向的特色专业。实施外语能力提升工程,着力提高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专业外语水平和语言交际能力。
扩大学生双向交流。鼓励我省高校与国外同类高水平高校建立长期的全面合作关系,扩大双向交流生、交换生规模。开展“千校结好”活动,鼓励中小学、职业学校多形式发展与国外同类学校的友好关系,拓展学生交流渠道,丰富学生交流形式。
(三)提高我省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实施“留学浙江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整合资源,试办预科教育,为留学预科毕业生进入我省本科高校攻读学位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
实施浙江高等教育推介计划。组织我省高校到国外举办教育展会,吸引外国学生来浙留学;选择一些国家设立招生代理处或招生中心,方便国际学生办理来浙留学手续。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境外办学。有计划地推进国外“孔子学院”建设,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努力实现境外非汉语言专业办学机构零的突破,扩大中国文化和浙江教育在国外的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根据自身的学科特点和优势,积极开辟境外办学市场,采用多种办学模式,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
专栏11 教育国际化推进工程
--实施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计划。争取到2015年,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达到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其中: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的留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总数的5%以上。
--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研修计划。每年选送150-200名教师公派出国研修,实现专任教师留学3个月以上比例达到15%的目标要求,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平均达到30%以上,其它本科院校平均达到18%以上,高职高专院校平均达到6%以上。
--实施高校学生出国交换培养计划。每年资助400名在校大学生以校际交换生的形式出国,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的国际化人才。
--实施国际化专业和课程建设计划。到2015年,在高校中建成15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品牌专业和50门外语授课的特色课程,加快培育我省国际化专业和特色课程。
--实施师生国际交流行动和人才引进行动计划。鼓励大中小学生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大引进国外高层次专家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力度。加快国际汉语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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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育信息化
以满足师生发展需要,推动教育教学服务为目标,统筹规划、深化应用、突出重点、超前部署,建设全覆盖数字化教育教学环境,提升师生的信息素养,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一)创新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强化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广泛开展基于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建立开放、多层次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养培训体系;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培养教育技术专业骨干,全面提升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研发教学软件的综合能力。
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信息素养标准,完善信息技术课程体系,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建成高速安全的全省教育计算机网络,实现省、市、县(市、区)、校四级网络高速互联互通。到2015年,所有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校校通”、“园园通”,教育城域网和高校校园网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