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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专栏8 大学生德育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计划。培养20名思想政治理论课省级教学名师;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30项;设立100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育厅和省级专项课题;重点建设10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一级硕士学科点;组织50名骨干教师出境学习考察、10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乡镇、社区、厂矿挂职蹲点调研、组织1000名骨干教师出省学习考察;健全思政理论课教师担任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团指导教师、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高等学校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计划。各高等学校建立涵盖社会互动网站所具有的论坛、博客等功能的网络教育管理引导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思政教育,构建师生在线交流平台,打造大学生精品社区、辅导员精品博客、精品课程等,实现学生事务管理及日常服务工作的信息化。


  (二)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改革课程设置和内容。深入研究课堂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推进实践教学,制订实施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指导纲要,完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以及大中专学生实习见习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建设校外实践实训基地和活动中心,科学指导学生开展实习、见习、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育基本质量标准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身心健康教育。加强体育工作。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和体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推广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建立健全适合大中小学生的体育竞赛制度,广泛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省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联赛。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布制度,切实增强学校、教师、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内在动力。
  加强美育工作。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开展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和学校的学生艺术展演制度,加强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开展经常性学校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学生美感体验,洗涤心灵,陶冶情操,提高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师配备标准和准入条件,实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学科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加强心理教育研究,制订心理教育规程和内容序列,提高心理教育水平。加强生命教育,引导学生关爱生命,提高生活品质。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制度,完善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专栏9 学生体艺素质提升工程

--全省中小学文体规范区建设计划。在现有53个省级以上示范区的基础上,制定全省中小学文体教育规范,到2015年,使全省所有县(市、区)都成为文体教育规范区。

--全省体育特色学校(项目)建设计划。继续推进全省中小学体育特色学校和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计划,到2015年,在现有基础上再建设省级中小学体育特色学校500所,建设省级高校体育特色项目100个。

--全省艺术特色学校(艺术团)建设计划。继续推进全省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和高校大学生艺术团建设计划,到2015年,在现有基础上再建设省级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500所,建设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分团20个。

--全省学生健康促进计划。

启动全省卫生健康促进学校建设项目。到2015年,建设500所省级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学校,按规定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标准化医务室,配足卫技人员,增长学生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学校疾病预防能力。

实施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项目。重点建设20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培养1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50名教学科研带头人、30名教育咨询专家;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打造一批心理健康示范课程和精品课程。充分发挥心理危机干预研究中心和高校心理咨询研究会的作用,建立每年一次的大学新生心理状况研究报告和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制度。

--全省学生体质健康和艺术素养监测计划。继续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布制度。“十二五”期间,启动建立全省基础教育艺术素养监测评价体系,全面加强对各地艺术教育的监测、评价和指导。


  五、教师队伍
  弘扬尊师重教风尚,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执教能力为核心,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优化有序流动机制,统筹城乡及各类教师队伍建设;深化绩效工资制度,改善提高教师待遇。到2015年,基本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制订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各级各类幼儿园按标准配足专任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各项政策和待遇。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布局,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新教师的培养统一纳入省、市师范院校招生计划。探索进行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加强中职学校幼教保育专业课程建设。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完成对所有幼儿园园长的轮训,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到2015年,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
  (二)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把选择权交给教师,全面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县域内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探索以县域为单位“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轮岗支教、定期服务制度,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着力解决编制不足、有编不用、长期聘用代课人员问题。巩固绩效考核制度,继续实施农村教师津贴和突出贡献奖等政策,完善激励机制。
  (三)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以适应高中多样化发展需要为重点,提升普通高中教师执教能力。适应高中新课改的需要,提高教师课程开发能力。开展普通高中教师全员、全面、全程培训工作,加大校本研修力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教师国际视野。
  (四)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基地建设规划,依托大中型企业和高校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积极拓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渠道,努力优化职教师资培养结构。建立相对灵活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机制,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引进具备丰富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聘请企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到2015年,中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课指导教师比例达到70%,其中:国家、省级示范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技能等级达到技师级水平。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岗位教师制度,固定与流动相结合,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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