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把职业教育作为选修课程,积极引入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普通高中学生的职业技能。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专栏3 特色示范高中建设工程
研究制订《浙江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评定办法》,以大力开发课程资源为载体,实施普通高中课程特色化多样性建设,改革普通高中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学校实现特色发展。到2015年,全省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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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机制,强化与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的衔接。探索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推动学校布局调整。合理配置职教资源,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到2015年,全省中职学校数量调整至350所左右,校均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逐步形成设区市市本级以专门化学校为主体、县(市、区)综合性学校与专门化学校相结合格局。开展等级中职学校评估,促进各类职业学校定位合理、错位发展、特色办学。
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以设区市为单位,大力推进中职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主体专业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试行职业学校以设区市为区域范围进行专业招生,促进专业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布局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课程结构衔接,逐步拓展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职业技术人才培养通道。有计划地提高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比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努力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试点范围。
统筹培养培训工作。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教育与业余教育并重,大力推进各类社会培训。多形式开展面向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预备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加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各类社区学校建设,完善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
专栏4 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
--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全省建设100所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专业结构调整推进计划。扶持建设200个左右中职教育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骨干专业;分类扶持建设好100个左右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和现代农业服务的中职教育实训基地。定向扶持50个左右欠发达地区中职教育专业。
--中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建设50个中职德育工作实践基地学校和50个中职学生创业基地;每年组织中职师生技能大赛、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文明风采竞赛和中职教育先进典型宣传等活动。
--中职课程改革计划。完成50门以上中职教育骨干专业课程开发及推广;加快推进中职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平台建设。
--服务产业发展计划。组建一批职教集团。支持建设50个依托中职学校、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服务地方产业经济转型升级的产学研联合体;支持建设50个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和50个中职教育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扶持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
--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构建具有浙江特点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5年内,支持建设5个重点教师培养基地和20个教师培训基地。省内培训20000名、省外培训300名、中外合作培训200名中职学校骨干教师;资助2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攻读职业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资助2000名特聘兼职教师;培训1000名中职学校校长和专业负责人,遴选培养30名中职学校优秀校长、100名专业带头人和150名教学名师;培训1300名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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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等教育。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打造特色为重点,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导向,完善布局、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努力提高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浙江经济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促进高校特色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类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推进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所高校建设国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或教学研究型大学,支持一批本科高校跻身全国行业大学前列,积极打造一批国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优化学科结构。做实一级学科,做强二级学科、构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等互相联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实施本科高校学科建设工程,整合学科资源,以学科建设带动高校的教学、科研、服务水平的提升。到2015年,促进省属高校扩大一级重点学科覆盖面,若干一级学科达到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水平。
优化专业结构。发挥优势,强化特色,启动建立各专业设置标准和高校专业调整授权改革,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优化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加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业设置和紧缺人才培养,“十二五”期间,重点设置建设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核电关联产业等全省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和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先进制造业、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急需人才培养。调整改造一批结构性过剩和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的专业。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积极推进“卓越人才培养”试点计划,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研究生教育,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到2015年实现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达到1∶1。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到2015年,建设30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30个省级创业实践基地及孵化基地;建设300个校企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资助3000项研究生科研科技项目。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和发展状况追踪调查制度,建立依据调查信息调整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式方法的互动机制。
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高等学校以区域战略需求为导向,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工程项目,主动服务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十二五”期间,全省高等学校力争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总数超过100项,人文社科省部级以上奖项超过100项,科研经费总额超过400亿元。对接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推进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共建学科专业与战略产业联盟。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政策体系,创造条件,为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挥更加直接有效服务。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势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体系,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和发展,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