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实施
(一)培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提高培训对象的临床诊疗能力为重点,使其在职业态度、知识和技能方面得到全方位的实践培训,能独立处理本专科常见疾病、多发病的合格临床医师。
1.职业道德:进行职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的教育和培训,树立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观念。
2.专业理论知识: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操作技能和综合处置能力。
4.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能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二)培训方法:以临床实践技能培训为重点,主要采取相关临床科室实践轮转的方式,对住院医师进行带教和指导。专业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授课为辅。
(三)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在培训基地带教医师指导下,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11版)》要求,完成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任务,以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循证医学、医学伦理、临床科研、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等公共科目知识学习。
(四)培训时间:本科学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已毕业研究生的培训时间根据以下规定,由市毕教委办公室审核后确定培训时间并报省毕教委办公室备案。
1.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在硕士研究生阶段为医学专业学位的医学科学学位博士要接受不少于1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硕士研究生阶段为医学科学学位的医学科学学位博士要接受不少于2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曾在三级医院相关学科培训、工作累计满三年的硕士研究生要接受不少于1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要接受不少于2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医学科学学位硕士要接受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培训过程管理:培训对象和带教师资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纸质《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2011版)》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中,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