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形成一批有广泛影响的精品科普媒体,打造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科技报刊、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突出对科技创新团队、科技精英的宣传和大众科普知识的传播普及,着力打造一批精品科普频道和栏目。着力搞好“科普大篷车”节目的签约播出,鼓励支持乡村季风、科技之窗等打造精品科普专栏。
2.发挥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更好地利用“山东数字科技馆”开展网上科普宣传,鼓励新兴媒体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移动科普”的新业态,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游戏软件。提高各类媒体对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
3.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出版机构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加强科技专栏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市场,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分工: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林业局、省科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着眼于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存量,增加总量,推进科普设施的全面发展,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1.加大各类科技场馆建设力度。争取5年内完成山东省科技馆新馆的建设,各设区市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有综合性、现代化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馆等科普设施。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一座以举办展览等科普活动为主要功能、规模适度并能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技馆等科普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充分发挥现有科普场馆功能。完善山东省数字科技馆建设,实现科普知识树形结构完整、科普内容丰富完善的目标,不断增强数字科普平台的吸引力。
2.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省级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实施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发展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地方优势,挖掘行业科普资源,广泛利用整合部门和单位实验室、展教室等形式的科普资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按照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3.加强和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将基层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结合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和“农民科技书屋”工程、科技大院等重点项目以及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的公共活动场所,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4.开展流动科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山东省流动科技馆县县通工程、科普车齐鲁行活动,改善基层科普设施不足的现状。配合中国科协,不断增加科普车配备数量,逐步为全省各县(市、区)配备科普服务车及相关车载产品,为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科普服务。拓展工作领域,丰富提升“流动科技馆”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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