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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围绕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城镇化的要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进城务工人员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强化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技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大专院校和成人教育的教学课程或培训教材;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企事业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脱产学习。

  2.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继续实施技工教育“十百千”工程、百万职工技能竞赛、“金蓝领”培训等活动。加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城镇就业训练中心、科技培训中心、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等培训机构建设,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创新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推动技师工作站试点建设,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强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适应制造业强省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4.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交流、学术研讨、技术创新、科技咨询、金桥工程、厂会协作、专家服务、职工培训、科普车间创建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继续开展山东省十大杰出工程师评选活动,推动院士工作站建设,开展创新方法培训,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充分利用企业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科普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科普宣传。

  分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省科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省医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着眼于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提升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十二五”山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将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高层次专家报告会,抓好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科学教育培训。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要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

  2.充分发挥各类学习载体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中的阵地作用。各级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发挥山东干部学习网的作用,丰富科学教育学习内容,采取“门户网站+学习平台”的构架方式,以学分制管理为主线,实现“教、学、管、考”四位一体,力争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干部学习全覆盖,推动“网上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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