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无锡市市区屠宰点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暂时保留生猪屠宰点的分布情况

地  区

数量

乡  镇

锡山区

4

安镇、羊尖、荡口、港下

惠山区

5

前洲、洛社、钱桥、堰桥、陆区

新 区

1

后宅

合计

10


  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从2013年起,根据国家、省对生猪屠宰场设置标准的要求,通过整合、改造、提升的方法,使全市屠宰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引导生猪屠宰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至2015年底全市屠宰行业基本达到国家、省对生猪屠宰场的设置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屠宰点关闭后,猪肉供应由天鹏、恒怡以及暂时保留的屠宰点在各乡镇设立猪肉配送点或供应点,解决当地老百姓的猪肉供应以及小刀手的再就业问题。
  (二)屠宰点关闭后的土地、厂房、设备等由当地政府部门组织进行统一评估,并制定人员安置的具体办法,原屠宰点工作人员由当地政府进行妥善安置。
  (三)屠宰点关闭后,仍有继续从事屠宰工作的从业人员,可以锡山食品公司的名义到天鹏、恒怡屠宰场参股,参股的具体事宜由锡山食品公司与天鹏、恒怡屠宰场协商解决。
  (四)鼓励恒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升级改造,扩大规模,增加设备,建立检验检疫室,提升档次。将关闭屠宰点的部分工作人员、屠宰任务相对集中到恒怡食品有限公司。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