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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66号)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1〕116号)精神,为做好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实施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规范经营权管理为目的,坚持以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为宗旨,坚持以平稳有序推进为准则,一切从客观需求出发,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导向、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平稳有序实施,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经营权延期使用的有序实施,成立由吴建选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邹士辉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顾韬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维稳办、市监察局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无锡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经营权延期使用的实施工作(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由市交通运输局宋良栋副局长兼任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使用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经营权延期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解释和宣传,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教育;会同财政部门制订《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负责经营权延期使用的许可;完善行业应急预案,做好行业维稳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会同交通部门做好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的宣传;负责督促新闻媒体把握宣传口径,统一发布信息,把握准确舆论导向。

  (三)市公安局:会同交通部门做好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稳控工作;负责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以及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监控和处置工作;做好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应急处置,保障经营权延期使用政策实施工作稳步推进。

  (四)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涉及经营权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稳妥化解矛盾,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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