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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和议定意见督查的通知

  (三)发挥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做到服务见真情、督查求落实,及时、全面、准确地督促政府决策、决定和议定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反馈贯彻落实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附件:1.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督查单
  2.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办理情况反馈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督查单
  〔2011〕第 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1年 月 日

主 送

 

单 位

 

决 定

 

来 源

 

决 定

 

内 容

 

督 查

 

意 见

按市政府规定,现将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决定和议定意见下发你们。请于15天内将贯彻落实情况通过政府0A系统报我室

联系电话:68612202;市政府督查室

抄 送

 

备 注

 


  附件2
  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办理情况反馈表

承办单位

 

议题名称

 

议题来源

 

承办结果

(可附材料)

           

承办建议

 

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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