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司法、文广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纳入教育教学和普法等内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中小学消防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倡导社区消防志愿服务,强化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引导家庭配备简易消防装备器材。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各辖市因地制宜建设消防防灾教育场馆。
16.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完善消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推动高等院校开设消防安全管理专业,积极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产品研发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大力推进消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五、“十二五”时期消防重大建设任务
(一)消防站建设。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分轻重缓急积极推进消防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消防布局。2011年,建成市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并投入使用,调整原丁卯开发区特勤消防站为丁卯开发区消防站,2012年底升级为特勤消防站;2012年,建成五洲山路消防站、西津渡历史文化街区微型消防站和丹阳特勤消防站;2013年,建成龙门消防站;2014年,建成四平路消防站和大港水上消防站。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积极推进新区“万顷良田”、丹徒十里长山和句容碧桂园等区域的消防站建设。
(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力量建设,2012年底,丹阳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管警力不少于12人,其它辖市(区)公安消防机构不少于10人,现役警力不足的地区,由各辖市(区)政府增加事业编制或消防民警专项编制解决。中心镇派出所全部明确专职消防民警,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专职灭火力量建设,2011年建成丹阳市司徒镇、延陵镇,句容市宝华镇、后白镇,丹徒区辛丰镇专职消防队,2012年建成京口区新民洲专职消防队,积极推进其他地区专职消防队建设。
(三)车辆器材装备建设。根据《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逐步配齐车辆器材装备。2011年,扬中、丹阳、句容、新区各配备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丹阳配备1辆举高消防车;2012年,市特勤消防站配备1辆进口大功率消防车,更换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新区配备1辆举高消防车;2013年,润州配备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市特勤消防站配备1辆20吨重型水罐消防车;2014年,市特勤消防站和新区各配备1辆高喷消防车,丹阳配备中型或者小型供水模块。逐步更新一线执勤官兵11项个人防护装备和配齐各类应急救援器材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