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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19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镇江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消防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扎实推进消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各项任务,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共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9862处,查处消防违法行为8637起,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十一五”时期,全市年均发生火灾342起,死4人,伤2.6人,未发生重特大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是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市及辖市(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明确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并每年组织考核。
  三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组织编制和实施《镇江市城市消防规划》、《镇江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新建、迁建、翻建公安消防站7个,新购消防车27辆、器材装备8000余台套,新增市政消火栓979只。占地68亩的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四是灭火及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提升。初步建成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辖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大力推进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全市现有现役编制408人,合同制消防员编制307人,现役公安消防队11个,政府专职消防队10个。全市消防接警出动8497次,参与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1785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2101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3.86亿元,圆满完成抗震、抗雪救灾等重大应急救援和奥运、世博等重大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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