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城镇化的关键五年。我省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是“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亟需从体制机制上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三)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关键五年。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及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努力解决“三农”问题和城乡二元结构矛盾,逐步形成缩小城乡差距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五年。当前,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尤其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实现公平发展的目标、与社会公众的预期还有很大差距。“十二五”要尽快统一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的公共服务体制,在实现制度公平的基础上使全体居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致相当。
(五)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五年。“十二五”是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时期,要尽快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健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要素成本的市场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为生态省建设和绿色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委的部署,按照“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改革,力争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突出促进跨越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形成投资、出口、消费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发展和开放的体制机制。
--突出先行先试。围绕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需要,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
--突出统筹协调。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促进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城乡区域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
--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突出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使改革发展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人民。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转变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发展民生上探索更多经验,在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上拓展更大的作为空间。
--建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先行作用更加凸显,平潭综合实验区探索推进“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两岸合作新模式取得积极成效。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功能明显提升。投资、出口、消费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建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机制率先形成,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同质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形成更具活力的所有制结构。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有效增强,国资监管模式和监管方式逐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
--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突出。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
--社会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显著提升。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合理、监督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管理格局、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更加完善。
第三章 重点领域改革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思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改革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快退出不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产业、主导产业、行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集聚,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带动力。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资合作和资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省属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地方性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权属企业改制。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自主权,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