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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的通知

  四、注重实效,密切配合。各市、县局要把日常检查与阶段性集中检查结合起来,加强配合协作,提高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效率。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搞好保健食品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近段时间要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检查的频率,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对违法的保健食品广告要注意收集违法的证据,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利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违法药械广告协查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工作中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合力。对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认定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市、县局要以国家局和省局政务网站上公告的广告内容为准,积极予以配合确认;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要主动及时移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要加强与宣传、新闻、广电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通报保健食品广告检查情况。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省局信息中心将及时发布有关保健食品广告的信息,为基层局服务。各市局要重视对县局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把握不准的情况要及时与省局沟通。要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切实搞好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的考核。今年底,省局将对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各市局也要提出相关的考核要求,对辖区内的县局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进行考核,以促进工作的落实。

  二00五年八月一日

  附件 1  保健食品广告日常检查程序
  附件 2  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员主要职责
  附件 3 保健食品广告日常检查流程图(略)
  附件 4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统计表
  附件 5  保健食品广告媒体检查记录
  附件 6  保健食品广告店堂广告检查记录
  附件 7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交接单
  附件 8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函(略)
  附件 9 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员名单

  附件 1
  浙江省保健食品广告日常检查程序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后的检查力度,规范全省保健食品检查人员的工作,特制定浙江省保健食品广告日常检查程序。
  一、保健食品广告检查的范围
  浙江省境内的媒体(含报纸、电视、电台、印刷品);全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店堂保健食品广告。
  二、保健食品广告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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