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明确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部门要按照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开展综合治理。各市的具体行动方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3月底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广告主、重点广告公司、重点媒体的检查和监测,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强大合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要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建立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协调、移送、查办和查处结果通报机制,共同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积极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落实媒体广告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强化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工商局年底前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地区的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重拳出击,严格执法
各地要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力度,采取消费警示、行政公示、行政建议等多种监管手段,对各类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向社会曝光,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的广告主及媒体要严加惩处,直至依法责令退出广告市场。对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情节严重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
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
三十九条规定责令暂停该商品在本省的销售。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打防结合,立足治本
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强化保健食品广告各个环节监管,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效能。
全省保健食品广告集中监测行动方案表格
市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统计表
表一: 填表时间:
监测对象
类型
| 监测家数
| 保健食品广告总条数
| 违法违规
广告条数
| 违法率
(%)
| 违法违规广告原因(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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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疗效
| 使用消费者、专家等形象
| 功效超出审批范围
| 未经审批
| 篡改审批内容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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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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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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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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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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