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正确认识心理健康
教学目标:
了解:认识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表现形式;了解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掌握:心理健康的八条标准。
教学课时:
2课时。
教学要点:
(一)正确认识人的心理活动
人人都有心理活动,认识、情感、意志、能力、气质、性格等都是心理活动的结果。
心理活动有健康的,也有不健康的,它始终处于变化波动的状态,正确认识和面对心理活动对心理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心理健康的一般标准
了解自我,悦纳自我;接受他人,善于相处,能认识到他人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正视现实,接受现实,适应现实;热爱生活,乐于工作;能协调与控制情绪,心境良好,开朗乐观;人格完善和谐,对外界刺激不会有偏激情绪和行为反应;智力正常;心理行为符合年龄特征。
(三)重视人的心理健康
1、健康是一种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它不仅指没有缺陷和疾病,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状态以及社会适应能力。心理健康是个人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健康的维护水平很大程度取决于个人心理健康水平的高低。
2、狱内罪犯心理健康的要求: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服刑现实;遵规守纪,积极改造;对服刑生活有明确合理的目标,不盲目抱怨;排除敌对心理;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对未来的希望。
3、罪犯保持心理健康的意义:有利于维护生理健康;有利于完善人格;有利于适应改造生活,与他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促进思想改造,正确处理问题;有利于适应社会。
二、常见犯罪心理及预防
教学目标:
了解:心理活动与犯罪的关系。
掌握:犯罪心理的常见表现;犯罪心理的自我调节与预防。
教学时间:
3课时。
教学要点:
(一)犯罪心理,是影响和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活动或心理因素的总称。
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因和支配力量,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
犯罪心理包括错误的认识,消极的情绪状态,不良的情感、意志品质,不合理的需要和动机结构,有害的兴趣,错误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和反社会的态度,不成熟的自我意识等。
(二)犯罪心理的常见表现
1、犯罪前的心理冲突与动机斗争。
2、犯罪过程中的紧张恐惧、意志薄弱。
3、犯罪后的悔恨与心虚心理。
4、再犯的“犯罪补偿心理”与“犯罪合理化”观念。